摘要: 第1次加蓋 ,4枚,1949.5.20,100,[P]新疆印刷廠。 新疆郵區基數郵票,為該區管理局為應事實需要,奉準交由新疆印刷廠以石印楷字加蓋黑或紅色。國父像右旁印「改作」2字,左旁印數值,下端印較小之「限新疆貼用」5字。
第1次加蓋 ,4枚(1分、3分、5分、10分),1949.5.20(民國38年),100(10×10),[P]新疆印刷廠。
第2次加蓋 ,2枚(50分、1元),1949.6.28(民國38年),100(10×10),[P]新疆印刷廠。
新疆郵區基數郵票,為該區管理局為應事實需要,奉準交由新疆印刷廠以石印楷字加蓋黑或紅色。國父像右旁印「改作」2字,左旁印數值,下端印較小之「限新疆貼用」5字。
1924~1936,楷體字機蓋,圓字票50,分字票為200,[P]北京財政部印刷局。灰色4分、10圓、20圓票系薄紙;橄綠4分、棕色6分為厚紙,其余均兼有厚紙及薄紙。其發行日期除橄綠4分為民國15年發行及棕色6分為25年12月發行外,其余均為民國13年發行。
1945年由重慶中華書局用5號仿宋體鉛字,在原票上以黑色加蓋橫行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。[P]重慶中華書局。
1943,楷體字機蓋,200[P]重慶。 第1次加蓋用6號宋體鉛字排版,加蓋紅或黑色橫行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;第2次加蓋格式仍同,惟改用特制的字模澆制鋅版加蓋。2次加蓋字體各有特征,分述如下:。 2、「新」字第11筆長撇較長,超過第9筆1點。
1944年8月1日起新省郵資統一,為便于貼寄印刷品,新疆郵政管理局鐫制「改作1角2分」、「改作2角4分」銅戳2枚,加蓋于中信版「限新省貼用」1角及2角5分土紙票上,均用黑色油墨逐枚以手工加蓋。另,12分有變體票為國產道林紙票。
1943,宋體字機蓋,100,[P]福建南平百城印務局。 (二)有齒票,九枚,P11~15。
1940.12.3起,楷體字機蓋,200。 由上海供應處交商以楷字加蓋黑色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﹐橫行蓋于國徽與先烈像之間。